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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、盟市有关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研究和制定全市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长、中、短期发展规划,并进行实施、监督和提供技术服务;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工作诸如人工草地建植、天然草场改良、草地围封、划区轮牧等提供技术指导,同时编制草原建设发展规划、项目建议书、项目可研、实施方案、作业设计等,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;承担全市草原鼠害、虫害、病害、毒草等各项草原害情的动态监测和防治工作,对全市草原鼠害、虫害、病害、毒草等情况进行预测预报,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数据,同时开展各项害情的防治工作;承担全市农牧民技术培训工作,编写实用科普资料,对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各项实用技术进行推广培训;承担全市草原生态建设用种抽检工作和全市饲料、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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