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办公室。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;负责会议的筹备并组织落实及文电运转、政务信息、督察工作;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、综合治理、普法教育、纪律作风、宣传、保管、档案、信访、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等工作;组织有关文件起草和翻译工作;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管理机关后勤事务工作;负责综合和报告本部门主要业务工作的进展情况;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主要领导的各类文稿;参加局有关业务会议并做好纪要整理工作;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。
(2)财务科。编制本级农牧业系统各行业的年度预算,审核、汇总、编报年度决算;管理局机关财务核算及本系统各项资金,监督检查各项资金的运转并保证预算的执行;指导、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,研究提出行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;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;负责农牧业方面国内外经济合作项目资金的管理;负责监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;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。
(3)草原科。负责全市草原保护、利用、管理、建设和饲料、草籽生产区划,参与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;负责草原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宣传贯彻和草原执法工作;组织实施重点草原建设项目;遵照国家、自治区和我盟关于草原保护、利用、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,负责牧草种子和饲料管理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;实施草原管理,负责饲料行政监督管理和牧草种子质量监督工作;审核发放饲料经营许可证。
(4)牧业科。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指导畜牧业生产布局和结构调整;负责畜牧业生产情况的收集、整理、信息统计、发布工作;指导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;指导牲畜“种子工程”和防灾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;负责养殖业的行业管理和抗灾保畜工作;指导牲畜改良工作、种畜场生产建设工作。
(5)草原防火监理禁牧科。遵照国家、自治区和我盟关于草原保护、利用、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,负责草原监理和草原保护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草原防火、禁休牧工作的实施管理。
(6)产业化综合科。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负责会议组织、综合调研、文件起草、文秘及信息工作;综合农牧业产业化重点建设项目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;组织开展评审和申报工作;负责汇总农牧业产业化统计资料,并对农牧业产业化考核目标进行评价;做好主导产业间的协调工作;完成上级乡企局安排的有关工作,指导全市乡镇企业工作。
(7)产业化业务科。负责肉乳绒(皮革、皮毛)产业的发展,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实施;培植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,并负责推荐申报龙头企业;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相关产业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基地、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连结机制;负责重点项目前期论证和项目库建设工作,拟定年度重点项目及投资计划,提出项目资金使用意见,并对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管,负责项目产业的项目发布,对外经济合作及统计信息工作。
(8)农牧业技术推广科。引进、示范、推广先进农牧业生产技术,引进优良品种;做好品种、肥料的试验、示范工作;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民的培训工作,提高农民科技素质;搞好测土施肥工作,使之达到平衡施肥配方施肥;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工作,做到产前、产中、产后一条龙服务。
(9)项目计划科。负责全市农牧业基础情况的收集汇总负责农牧业项目的上报、整理,建文本与电子项目库工作。
(10)种植业科。提出促进种植业产业化指导意见和建议;研究拟定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,负责编制种植业生产布局、结构调整、基础设施建设、重大项目
(11)、新牧区办公室。负责全市新牧区建设推进工作。
(12)、阳光工程办公室。负责阳光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