锡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驻锡市褐煤生产、运输企业在生产、运输过程中,引发草原火警、火灾现象屡屡发生,目前,鉴于锡市地区的气候变化,全市将进入夏季高温时期,褐煤生产、运输过程中煤炭裸露现象十分严重,为切实做好锡市地区的草原防火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锡市防火指挥部决定从2008年五月二十五日起:1.驻锡市各有关褐煤生产、运输企业,对本单位进行一次草原火险引患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1.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,培训职工的防、扑火知识,提高防火意识。
2.根据锡盟行署办公厅“锡署办传发[2008]44号”文件的紧急通知要求,签定防火责任状,预交防火保证金,发生问题要追究责任。
3.做好昼夜值班工作,保证生产运输环节的草原防火安全。